古代一个时辰是根据日影移动的一定长度来计算的。汉代的《月令》中就有:“日昃之量,以六十度为一刻,以四刻为一晷,日有十二晷。”意思是说,把白天的时间从日出到日落等分成12小份,每份按时标准角度分割成一刻钟,四个刻钟组成一时辰,也就是古代计时中的单位,大约相当于现在的2小时。
但是,由于夏季日影移动比较迅速,冬季移动较为缓慢,所以汉代的上古时期计时法又有所改进,规定夏至至冬至的昼夜分为十二时,这十二时每时等于日间的实际时间。而冬至至夏至的昼夜分为八十一刻。汉朝时,这十二时由刻演变而成了更小的单位——秒。而唐朝时,人们开始使用了一种叫做“马蹄”的计时器进行计时。
此外,《周礼》中还有一种古代计时方式:将一天的时间分成十二时,以器物如砖、板、石、铜钱、绳子等等的数量来表示不同的时间区间,比如用砖头表示三个时辰、用板子表示两个时辰等等,叫做“分刻”。
古代计时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,不断地得到改进与完善,直到现在的钟表问世。我们从中可以看到,中国数千年来对时间的观察和计算非常细致,也表明了中国人民在古代就具有了很高的文化水平。